經文:約翰 3:17-21

題目:愛光還是黑暗?

 

    經文內容:

 

3:17 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(註:或作「審判世人 」。下同)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3:18 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
3:19 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倒愛黑暗,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。
3:20 凡作惡的便恨光,並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;
3: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,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。」

 

 

    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

 

1.愛我們,拯救我們的神。

2.要我們行在光中的神。

  

    給我的恩典和感恩的事

 

天父感謝你照明我心中的黑暗,醫治我的傷口,清理我的過去,讓我如今能行在光中。

 

    給我的教訓

 

1.耶穌來是要拯救我們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我們也不該定別人的罪。

2.行事要光明正直。 

 

    應用與實踐

 

1.不要論斷他人,聽見他人在論斷也不要參與討論。

2.明白表達自己的想法,行為要正直,不要徇私。

 

    聆聽 

 

你必要倚靠我剛強行事,不要怕周圍的環境艱難,我必與你同行 。(坦克車行在各種不同環境中)

 

    禱告

 

阿爸父謝謝你時常親近我,光照我,使我能時常行在光中,也願我能被你使用來祝福更多人的生命,將一切的頌讚榮耀都歸給你,謝謝耶穌,謝謝聖靈,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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